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重申了差价合约监管如何适用于新推出的衍生品,包括与加密资产挂钩的永续期货,因为此类产品的数量激增。
2026年2月24日,欧盟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声明,提醒市场参与者,必须评估任何新推出的金融工具是否属于现有差价合约(CFD)产品干预措施的适用范围。
此外,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强调,这项评估并非可选项。各公司必须主动对照现有的国家产品干预框架,对每一种新的衍生品进行审查。这包括那些具有创新品牌和复杂收益结构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实践中可能与传统的差价合约(CFD)运作方式相同,因此会受到同样的监管。
该声明专门针对以永续期货或永续合约形式销售的衍生品日益增多的情况作出回应。这些工具提供对标的资产价值(包括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杠杆敞口。然而,即使这些产品被宣传为新颖或独特的,它们也极有可能落入各国主管当局针对差价合约(CFD)采取的国家产品干预措施的管辖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公司使用的标签并不能决定监管范围。如果某种产品的经济特征与差价合约 (CFD) 类似,则适用各国关于产品干预措施的规定。这包括与加密货币挂钩的永续合约,这类合约允许投资者持续进行杠杆投资,且没有固定的到期日。
如果这些衍生品符合差价合约 (CFD) 的定义,则它们将自动受到所有适用产品干预要求的约束。这包括杠杆限制、强制性风险提示、保证金强制平仓机制以及客户负余额保护。此外,禁止提供旨在激励交易这些产品的货币或非货币利益。
此外,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强调,这些保护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散户投资者免受过度风险的影响。因此,公司不能仅仅通过将差价合约重新命名为永续期货或引用加密资产等新的标的资产来规避杠杆上限或客户保护措施。
该声明还提醒各公司注意其更广泛的行为义务。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强调,鉴于衍生品固有的复杂性,必须为其设定一个狭窄的目标市场。该目标市场应由与产品风险状况和复杂程度完全匹配的分销策略来支持。
然而,协调一致的分销策略远不止于营销语言。企业必须确保销售实践、宣传材料和在线界面不会将复杂的衍生品有效分销给那些并不适合或不符合其需求和目标的客户。
当公司提供涉及这些复杂衍生品的非咨询服务时,必须进行适当性评估。该评估必须遵循复杂金融工具的相关监管要求,并核实客户是否具备理解相关风险所需的知识和经验。
此外,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期望各公司采取适当措施,识别、预防或管理因提供此类产品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利益冲突。这包括与薪酬结构、交易激励或自营头寸相关的利益冲突,这些冲突可能导致公司利益与其客户利益相悖。
对于活跃于快速发展的杠杆衍生品市场(包括那些以加密资产为标的衍生品市场)的公司而言,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的信息很明确:无论产品如何贴标或营销,其功能类似于差价合约(CFD)的产品都将按照现有的国家产品干预措施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ESMA 的干预加强了各国监管机构现有的 CFD 制度,并提醒提供商,杠杆限制、风险警告、保证金强制平仓规则、负余额保护和严格的行为标准都继续适用于合格的衍生品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