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競爭市場理論?
可競爭市場理論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它認爲,當市場進入壁壘較低時,競爭對手較少的公司會採取競爭性行爲。該理論假設,即使在壟斷或寡頭壟斷的市場中,當缺乏壁壘(例如政府監管和高昂的進入成本)時,現有企業也會採取競爭性行爲,竭盡所能防止新進入者有一天將其趕出市場。
關鍵點
- 可競爭市場理論指出,當企業所處的市場進入壁壘較低時,競爭對手較少的企業就會採取競爭的方式。
- 新進入者不斷湧現並搶佔市場份額的風險導致現有企業更加註重銷售最大化而不是利潤最大化。
- 他們意識到,如果他們的利潤太高,進入者很容易就會來削弱他們的業務。
可競爭市場理論如何運作
經濟學中,“可競爭”指的是一家公司可能受到試圖進入該行業或市場的競爭對手的挑戰或競爭。換句話說,可競爭市場是指公司可以自由進入和退出,且沉沒成本較低的市場。
根據可競爭市場理論,當技術獲取渠道平等,且進入壁壘較弱、較低或不存在時,新的競爭者將不斷進入市場,挑戰現有的成熟公司。
持續的競爭風險給已經在該領域運營的公司帶來壓力,使其保持警惕,並影響其經營方式。這樣的環境通常能夠保持低價,防止壟斷的形成。
可競爭市場的特徵包括:
- 沒有進入壁壘或退出壁壘
- 沒有沉沒成本:已經發生且無法收回的成本
- 現有公司和新進入者都可以使用相同水平的技術
可競爭市場理論方法
在可競爭的市場中,進入者可能會採取“打了就跑”的策略。如果進入門檻低或沒有門檻,新進入者可以“打”進市場,賺取利潤,然後“跑路”,無需承擔任何退出成本。
這些風險影響着行業高管團隊的思維,迫使他們調整商業策略,傾向於銷售額最大化而非利潤最大化。根據該理論,在一個真正可競爭的市場中,無限的利潤將被壓低至正常利潤。
因此,如果進入壁壘較低,即使是壟斷企業也可能被迫進行競爭。壟斷企業可能會認爲,如果他們的利潤過高,競爭對手很容易進入市場,爭奪他們的業務,並削弱他們的利潤。
可競爭市場的關鍵原則是,對現有公司存在可信的威脅,而對新進入者幾乎沒有阻礙。
可競爭市場理論的歷史
可競爭市場理論是由 經濟學家威廉·J·鮑莫爾於1982年在其著作《可競爭市場與產業結構理論》中指出。鮑莫爾認爲,由於新進入者的持續威脅,可競爭市場總能達到競爭均衡。
可競爭市場理論的侷限性
一個完全可競爭的市場的條件很難獲得。對於一個新創公司來說,進入另一家公司的地盤並立即發現自己處於公平的競爭環境中,這很少是件容易的事。
進入和退出市場的成本很少是最低的,而規模經濟等因素幾乎總是會獎勵那些存在時間較長的公司。
特別注意事項
可競爭市場理論的某些方面深刻影響着政府監管機構的觀點和方法。這是因爲,向潛在的新進入者開放市場或許足以提高效率,並抑制反競爭行爲。
例如,監管機構可能會迫使現有公司向潛在進入者開放其基礎設施或共享技術。這種增強競爭性的做法在通信行業很常見,因爲現有企業可能對網絡和基礎設施擁有相當大的權力或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