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共同公司?
互助保險公司是一家由其客戶或保單持有人擁有的私人公司。該公司的客戶也是其所有者。因此,他們有權分享互助保險公司產生的利潤。
利潤分配通常以股息的形式進行,股息根據每位客戶與互助公司開展的業務量按比例支付。或者,一些互助公司選擇用利潤來降低會員的保費。
互助公司有時被稱爲合作社。
互助公司如何運作
互助公司結構常見於保險業,有時也見於儲蓄貸款協會。美國的許多銀行信託和社區銀行,以及加拿大的信用合作社,也都採用互助公司的結構。
第一家相互保險公司於17世紀在英國成立。採用“相互”一詞可能是爲了反映投保人(或客戶)同時也是保險人(或部分所有者)這一事實。
概要
- 互助公司由其客戶所有,客戶分享利潤。
- 它們通常是保險公司。
- 每位保單持有人都有權分享以股息或降低的保費形式支付的利潤。
美國第一家保險公司是一家互助保險公司,名爲“費城房屋火災保險互助會”。它由本傑明·富蘭克林於1752年創立。
大多數採用互助公司結構的機構都是私營實體,而非上市公司。近幾十年來,美國和加拿大的許多互助公司選擇從互助結構轉變爲股份制公司結構,這一過程被稱爲非互助化。作爲這一過程的一部分,保單持有人將獲得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的一次性股票獎勵。
兩種公司結構之間幾乎沒有實質性區別。股份公司通常更注重短期利潤,而互助公司則可能優先考慮強大的現金儲備,以應對異常的索賠水平。
互助公司的優勢
相互保險公司的一大賣點是其共享所有權結構。投保人可以通過股息或保費折扣的形式獲得部分保費成本。
許多互助公司已轉變爲股份制公司結構。這一過程稱爲非互助化。
例如,總部位於加州的律師互助保險公司(Lawyers' Mutual Insurance Co.)最近向股東派發了10%的股息,該公司已連續23年派發股息。
正如公司名稱所示,互助公司通常具有專業性。它們由一羣通常有共同需求的專業人士創立,併爲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