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尋找和研判企業價值肢低估的安全空間,是股票價值投資的核心,與安全空間對應的就是高估風險邊界。高估風險邊界,是指超出企業正常估值的風險溢價。如果我們與根據安全空間買人股票操作進行反向思維,能否根據高估風險邊界賣出股票呢?
從理論到實踐來看還是可行的。當我們持有的優秀企業股票價格遠遠超過其正常的估值,進人風險邊界時,就應該將其減持或賣出,並當這個企業股票價格由高估風險邊界進人低估的安全空間時,可逐步重新買人,從而達到一種價格套利的目的。比如:巴菲特對中國石油港股H股投資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低估的安全空間買人和高估風險邊界賣出的案例。巴菲特老先生坐在他那不大的辦公室裏,通過分析中國石油的英文版年報,給出了最少有1000億美元的估值。當時的中國石油的港股H股市值(當時還沒有A股)約合350億美元左右,安全空間超過市值185%以上。股價在1.6港元上下波動,巴菲特老先生從2003年4月以前便買人中國石油11.09億股,佔比6.31%。
2003年4月1日以後繼續出擊,即使中途遭遇中國高層換屆、非典恐慌、機構拋售等,也未絲毫影響巴菲特老先生買人的進程,四次共計買人23.48億股,約爲總股本的13. 35%,成爲除了中國政府之外的第二大股東,買人平均股價爲1. 65港元。但在2007年全球股市繁榮之時,當中國石油的市值大幅超過正常估值1000億美元時,巴菲特先生開始收穫利潤了。經過幾個月逐步賣出,平均賣出價格爲13港元左右,得到了近8倍的利潤。
用5億美元賺取了35億美元的利潤!事後巴菲特說:不幸的是,我略微過早地賣出了中國石油,但這完全是在價值評估的基礎上做出的決定....當我們賣出時,這隻股票的價格已經體現了價值,我們認爲這是一個合理的價格。接着他又說:如果它大幅下跌的話,我們可能會再買回來。從巴菲特老先生這一樁買賣可以看出,買人優秀企業的股票並不是機械地一直長期抱着死守,還是要因事制宜,因時制宜。想一想2007年中美股市都達到了一個歷史的高峯。中國石油迴歸A股,上市之初被炒到48元(圖3-5),摺合58港元以上,比巴菲特的賣出的價格還高出4倍多,遠遠超過了股票的高估風險邊界,這個超高的風險價格成爲該股A股IPO各利益集團的吸血盛宴,也成爲A股參與股民的噩夢: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滿倉中石油。
巴菲特老先生並不是不問青紅皁白而搞所謂的持股“永久”秀。按先生所說在股價高的離譜兒時還是要賣出的。這個高的離譜兒的股價就是我這裏所說的遠遠超過高估風險邊界。巴菲特老先生爲什麼會說:只要基本面不變,一直持有。但我想應該在之後加一個條件語句:只要股票價格不要高的太離譜兒。像中國石油能在4年之間爲他嫌取近8倍的收益,相當於他持有可口可樂之類股票10年,甚至20年的收益比例了,在美國股市上幾乎遇不到這樣的機會。
在大師減持賣出期間,中國石油的基本面還在不斷變好,國際石油價格從每桶30多美元上升到70多美元,直到2008年初期達到147多美元-.桶的歷史新高。就像A股一樣坐上了過山車,上證指數從2005年6月的998點飈升到2007年10月的6124點,上升6倍多。從這一點看,基本面不變或不斷向好就一直持有,在巴菲特式的價值投資策略中,也只能算作是一個充分條件。基本面變壞、股票價格高的離譜兒(包括大市和個股),必須賣出股票的因果關係纔是巴式價值投資策略中的必要條件。從巴菲特老先生的投資實踐看,投資股票嚴格的原則性、紀律性不可或缺,合理的靈活性、適應性也是必要的。
再說股價從高估風險邊界以上,下跌到低估安全空間以內的某一價位重新買入的問題。一是存在手中現金長期閒置,資金機會成本難以計量;二是股價經過漫長的下跌,說不定根本不會跌人你所設定的安全空間之中。你會-直看着、等着,也可以尋找一個達到標準的同類替代品。如中國石油H股從2007年10月創出20多港元新高後,經過4年多的熊市下跌,2012年8月30日仍處於8港元多的價位。
與巴菲特老先生賣出的13港元多相距5港元。再如中國的貴州茅臺如果2007年初你覺得81多元高的離譜兒而賣出後,再想以81元左右的價格重新買回來,已經沒有可能了。因爲茅臺在2008年末跌人90元后,一路高歌,不斷創下新高,2012 年8月股價已躍上260元以上。這就意味着你拿着賣出茅臺股票的錢傻傻苦等5年,市場也不會給你任何機會原價買回,更談不上一個時過境遷的安全空間價位了。
這也是爲何巴菲特先生無論股價高低一直死守可口可樂、吉列刀片、富國銀行和蓋可保險等公司股票的原因吧?中國石油可能是巴菲特先生投資策略中的另一類企業,有充足的安全空間但不一定是優秀的類型,這或許也是他賣出的原因之一吧? 事實證明,巴菲特先生確實獨具慧眼,中國石油確實不是長線持有的品類,它只是一個隨着國際石油價格週期變化的套利品種,當時被巴菲特先生相中主要還是它的股價具有的安全空間大得難以拒絕。巴菲特老先生對股價高的離譜兒做出賣出抉擇的標的也是有選擇性的,中國石油之類企業股票是可以賣出的,可口可樂之類企業股票是不可以賣出的,那怕價格高的離譜兒,那怕賣出收益有足夠的誘惑。
我想,如果對於已經高價賣出的優秀企業的股票,在出現大幅下跌後再重新買回來,當然這個跌幅要有一定的吸引力,比如在你賣出股票價位上下跌20%、30%、40%等。你要求的下跌比例越低機會就會越多,要求的比例越高機會就會越少。在一年半載仍下跌不到你賣出的價位,如果企業前景會更好,如果又處於熊市的話,最好以現價把賣出的股份再買回來。投資大師彼得.林奇也是這樣操作,但絲毫不影響他的投資業績。如果企業發展有明顯的天花板,應該另尋投資標的。巴菲特老先生賣出中國石油肯定考慮到了石油價格.上升的天花板,爲何在股票價格大幅下跌到8港元后仍無買回的意向呢?還有就是巴菲特先生一開始就沒有把中國石油當成優秀企業來投資,他老人家看中的就是股價鉅額的安全空間。
在這裏,我們用巴菲特老先生2005年致股東信中的一段話來權威地釐清對出現高估風險邊界所應採取的態度,撥開我們在價值投資持有股票期間的層層迷霧。“從我們最早買進這些股票後,隨着市盈率的增加,對這些公司的估值增長超過了它們收益的增長。有時這種分歧相當之大,在互聯網泡沫時期,市值的增長遠遠超過了業務的增長。在泡沫期間我對令人頭暈目眩的價格噴噴稱奇,卻沒有付諸行動。儘管我當時聲稱我們有些股票的價格超過了價值,卻低估了過度估值的程度,在該行動的時候我卻只是誇誇其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