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的股市從何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範發展期?
1929年8月,美國道瓊斯工業指數最高曾超過380點,而1932年該指數最低下跌到42點,跌幅接近90%,道瓊斯指數再次回到380點是在25年之後。1929-1933年,美國股市下跌的同時,大量的債券被拒付,美國約有40%的銀行倒閉。
大蕭條導致國際貨幣競相貶值。1931年英國放棄金本位,1933年美國也被迫放棄金本位。金融危機加重了經濟危機,大蕭條期間,美岡經濟受到沉1;的打擊,失業率從3.2%上升到最高的41%, GDP從1929年的1500億美元下降到1933年的1080億美元,前後有85000家企業破產,儲蓄下降最高時達50%,工業生產下降了45%。從1931年開始,大蕭條開始向主要資本主義國家蔓延,最終成爲資本主義國家世界性的經濟危機。
爲了走出大蕭條的困境,美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政策措施。一向主張放任自由的共和黨胡佛政府1930年簽署了(霖利——斯穆特關稅法案),國際貿易保護戰拉開了序幕。1931年,胡佛政府組建金融有限公司,向困難的銀行和企業貸款,但這個機構對維護金融穩定的作用微乎其微。1932年,聯儲甚至執行公開市場操作,向部分銀行提供額外的資本金。1933年,民主黨人羅斯福上臺後政治和經濟潮流發生了大的轉向,羅斯福政府開展對華爾街的皮科拉調查,經濟上實行新政,加強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和對華爾街的監管,制定了一系列恢復國民對金融信心的銀行和證券改革措施。
大蕭條之後,美國股票市場進入一個重要的規範和恢復期。雖然面臨華爾街利益階層的堅決反對,但羅斯福堅決地推行新政,重構了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框架。金融操縱被立法禁止,上市企業的信息透明度和投資者保護成爲華爾街監管的主題。1933年,國會在美國股票市場已經運行了100多年後出臺了第一部全國性的證券業法規《1933年證券法》,主要規範證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1933年銀行法》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地位被進一步強化,存款保險制度建立。《1934年證券交易法》頒佈,該法案對證券操縱和欺詐進行了界定,證券訴訟中的辯方舉證得以建立,大大規範了證券交易行爲,並促成了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建立。《1935年銀行法》修訂了1913年的《聯邦儲備法》,所有存款超過100萬美元的銀行進入聯邦儲備體系。(1935年公共事業控股法案》加強了對公共事業機構的監控。(1938年馬洛尼法》建立了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場外交易納入監管範圍。《1939年信託契約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投資顧問法》等法律也相繼頒佈,基金等中介的投資行爲被嚴格監管。
1941年保險公司又一次被允許購買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