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當然都同意高毛利、高獲利企業是好的投資標的物,而且如果企業股東報酬率也相應高的話就更完美了。但是,要不要以經濟附加值的方法來衡量標的公司,則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在這-問題上,人們又不約而同地看巴菲特是如何對待的。
附加值評估最先是由紐約斯特恩.斯圖爾特( Stem Stevwat) 投資顧向公司使用的,它是一種衡量投資報酬是否高於資金成本的投資原則。過去十幾年來許多著名公司包括可口可樂、禮來公司和AT&T公司內部的投資案等都相繼採用這種方法。
這種方法首先要知道企業負債成本,而後減去公同淨利。負債成本是流動負債成本和股東權益成本的加權總和。簡單地說,流動負債成本是企業借錢所需支付的利息;股東權益成本則視企業的風險高低有所不同,企業風險是由資產定價模式來衡量的。公司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就是: 股東權益佔負債結構比例x成本+流動負債佔負債結構比例x成本
舉例來說,假如一家企業的負債結構中有60%是股東權益,而另外40%是流動負債,如果股東權益成本爲15%,流動負債利息爲9%,則這家企業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等於60%x15%+40%x9% =12.6%。如果企業資本報酬率-直高於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則公司股票價格通常會上揚。但如果上述公司:的資本報酬率一直只有10%,低於它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它的股票價格通常會下跌。
附加值法是採取高資本報酬率門檻來衡量投資標的公司的一種方法。此外,巴菲特還有其他的衡址方法,比如,他喜歡比較公司的市值增K率和保留盈餘增長率是否-致,因爲他認爲公司每保留1美元在賬上,公司市值最起碼也要增長1美元。表面看,巴菲特的這種選股方法(1美元保留盈餘至少創造1美元市值)和斯特恩.斯圖爾特公司的附加值選股法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巴菲特卻不太苟同附加值的擇股法:首先,附加值法對股果價格波動風險的看法根源於資產定價模式。我們已經知道,巴菲特不認同股票價格波動越大風險就越高的看法。其次,因爲股東權益成本一定高於流動負債成本,因此,如果流動負債成本在負債結構比例上大一些,公司整體負債成本就會往下修正。巴菲特喜歡的公司最好是負責接近零或無負債,而附加值選股法則認爲高負債比例代表公司的負債成本低,這種說法無法讓巴菲特認同。其實,企業負債成本到底多少合適,一直是一個商業祕密,外人很難掌握到這方面的信息,所以附加值選股法只不過是衡量公同負債成本方法中的一種而已。
巴菲特遠離華爾街上那幫瘋狂的人羣,自己默默地投資運作,只是在幾年前才被人們稱爲美國首富。1993年,《福布斯》雜誌第400期將巴菲特列爲美國首富,身價83億美元。根據《福布斯》的計算方法,巴菲特在1994年彎爲次富,身價92億美元,位居身價93.5億美元的比爾.蓋茨之後。1994年10月10日,巴菲特在坐落於林肯市的內布拉斯加大學做了一次演講, 他說:“蓋荻排名居前的唯-原因是他們把他的家產也計算在內。”2002 年,《福布斯》再次把蓋艾列爲首富,身價530億美元,而巴菲特則爲次富,身價350億美元。
如果我們要真正瞭解巴菲特現在所擁有的350多億美元資產(大約相當於石油富國科威特一年的國民生產總值),就應當看-看他的負債情況,他的負債爲零。多年來,他僅有的一次負債是一筆7萬美元的抵押貸款,現早已還清。這筆貸款是他在1971年用於購買一棟三室兩衛的房子,這是他的第二處房屋,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拉古納灘,站在埃默洛爾德灣可以遠眺太平洋,他每年來這裏歡度聖誕節。這棟房子當時價值15萬美元,現已升值,估價爲18.5萬美元。巴菲特的資產負債率完全符合他在投資中所堅持的一個概念一安全邊際收益。
1991年9月13日,巴菲特在跟所羅門公司的客戶們談論他討厭負債時說:"站在你們眼前的這個傢伙,曾經負債7萬美元購買了位於拉古納灘的一棟房屋,我買這棟房子是因爲貸款利率低...這是我很多年來斷欠下的全部債務。”現在,巴菲特在拉古納灘的老房子後面又添置了一棟新房子,以滿足其家庭人口不斷增多的需要。根據愛達荷州梅里迪安的伯克希爾公司股東倫妮.約輸遜的敘述,1999年9月29日,威利商店在愛達荷州博伊西市附近舉行開業儀式,巴菲特在儀式上說:“ 我從未變賣過任何一棟房子。我一直住着我自已的房子,我擁有這棟房子已有41年的時間,我還添購了另外4棟房子,但從未出售過其中的任何一棟。”巴菲特擁有的房屋有一棟在奧馬哈市, 有兩棟在加利福尼亞的拉古納灘,還有兩棟位於舊金山。
除了他的財富之外,巴菲特的投資思想和投資觀念在世界上也極具影響力。對所有那些追求財富的人來說,巴菲特提出了兩條具體原則:
第一條原則:千萬不要虧損。
第二條原則:千萬不要忘記第一條原則。一位伯克希爾迷據此提出了兩條新的原則:
第一條原則:千萬不要世售你的伯克希爾股票。第二條原則:千萬不要忘記第一條原則。
雖然巴菲特不會用附加值選股法來計算企業負債成本,但並不表示他不重視公司負資成本的高低。所有伯克希爾公司的子公聞如果向伯克希爾公司融資,都是要支付利息的。但巴菲特表示,他從不傾向使用太複雜的方式來衡量負債成本。他說:“我們只是很簡單地告訴來借錢的公司我們要求的利息,並讓他們決定在這種資金成本下他們是否還需要添購新設備。通常我們都收15%左右的利息,他們也都能接受這種利率水平。畢竟我們也不想讓那些應該要做的事因爲利率過高面無法去做。”從巴菲特要求他自己的企業內部借款利息成本控制在15%左右,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他對內部子公司獲利增長率的要求肯定要高於15%,否則,他的下屬所做的一切都是無用功。至此,我們知道15%是巴菲特衡量公司負債成本的平均標準,也就是說,他的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購買任何東西(如研究器材、新機器或從事推廣營銷),都要有至少15%的報酬率纔行。
伯克希爾公司的貸款內規和附加值選股原則都是計算資金成本的方法之一,雖然兩者評估的方式不太一樣,但追求的目標是一致的,這就是要投資獲利率高於資金成本的公司,而脫手或不投資於資金成本高於其獲利率的公司。在伯克希爾公司1995年年度會議中,巴菲特被問及是否要用附加直選股法時說:“我不認爲這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但是我並非一定要用附加值選股方法才能發現可口可樂有極高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