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節奏的平衡表現爲趨勢保持恆定的勻速運行狀態,趨勢運行的均衡節奏表現爲:當前市場漲跌的時間和價格幅度與先前市場漲跌的時間和價格幅度相同或相似。
在時間價格的表現形式方面,均衡節奏的平衡具體表現爲:
(1)當前的上漲時間、幅度等於先前的上漲時間、幅度。
(2)當前的下跌時間、幅度等於先前的下跌時間、幅度。
均衡規則要點
均衡平衡規則用於對兩個或兩個以上趨勢結構進行對比分析,以確定當前趨勢結構的平衡狀態。其中,先前的趨勢結構爲平衡分析的參照物,後一個趨勢結構爲平衡分析的測定物。平衡規則有四個細化的技術規則:
(1)同類規則。
同類規則的技術要點包括(圖1-4-15):
1. 運用上一個相同類別的波段確定當前所求波段的時間和價格平衡。
2. 將同一趨勢結構中的推進波與推進波、調整波與調整波相比較。
3. 同類比較有兩個方面:時間比較,即用先前同類波段的運行時間與當前同類波段的運行時間相比較;價格比較,即用先前同類波段的運行價格幅度與當前同類波段的價格幅度相比較。
4. 市場將在同類的趨勢結構中尋求時間或空間的平衡。當同類平衡對比波段在時間或價格上表現爲不平衡狀態時,趨勢結構處於非平衡狀態,意味着趨勢將以新的節奏運行(或變速或轉勢)。
圖1-4-15
(2)相鄰規則。
相鄰性規則的技術要點包括(圖1-4-15):
1. 選擇相鄰的同類趨勢結構進行平衡狀態的比較。
2. 相鄰的同類結構對當前趨勢結構的預測意義最大,相鄰趨勢結構是平衡的第一基準點。
3. 趨勢總是首先從相鄰的同類趨勢結構中尋找平衡,然後才能進行其他趨勢結構的平衡比較。因此,相鄰結構是未來趨勢平衡測定的必經過程。
4. 市場將在相鄰的趨勢結構中尋求時間或空間的平衡。
5. 當相鄰的趨勢結構表現爲時間或空間上的不平衡時,趨勢的運行將面臨兩種狀態:平衡狀態的結束和非平衡狀態的發生。
6. 以非均衡節奏平衡的測定方法跟蹤趨勢的運行是極爲必要的,它使得當趨勢按照非均衡節奏平衡狀態運行時,我們對趨勢的跟蹤仍然控制在有效的範圍內,並動態地確定趨勢平衡狀態是延續還是將改變。
(3)對應規則。
對應規則的技術要點包括(圖1-4-16):
1. 原平衡對比結構被突破後,應擴大類比級別,尋求更大的同類結構的平衡對應。
2. 如果原類比的趨勢結構的平衡被打破,意味着原平衡比較波段失效,趨勢將在更大的趨勢結構中尋求新的平衡。
3. 無論新的平衡結構是否能夠實現,原趨勢平衡狀態被打破後,應着手更大一級類比平衡結構的測定。
4. 更大的對應波段,應採用分級遞增步驟予以確定,即確定比原參照物的同類結構大一級的波段;如果新的類比波段再次被突破,應確定更大一級的同類波段進行平衡對比。
圖1-4-16
(4)比照規則。
比照規則的技術要點包括(圖1-4-17):
1. 均衡節奏的趨勢運動不僅表現在時間和價格結果上的相鄰性,而且還表現在運動過程的相似性。
2. 當前波段與對應波段進行結構和狀態比照,應該具有一致性和相似性,否則極可能發生運行節奏上的變化(或加速或減速)。
比照性僅具有參考價值。比如先前多頭調整波用了7個週期達到價格目標,而當前的多頭調整波用了1個週期便達到先前的50%,雖然沒有達到調整波的平衡目標,但其
圖1-4-17
調整速度預示着其調整的幅度極可能超過先前的多頭調整波。這就要求在達到平衡之前,就要進行相關的交易決策,而不是機械地等待達到平衡基準點後才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