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認會計原則(GAAP) 是一套用於管理美國公司財務報告的會計規則。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和其他一些公司必須使用 GAAP 進行報告。以下是 GAAP 如何成爲美國標準財務報告指標的歷史。
1929年股市崩盤和隨之而來的大蕭條之後,美國政府開始尋求監管上市公司和其他主要市場參與者行爲的方法。政府認爲,股市崩盤至少有部分原因是上市公司的不光明正大的行爲。
制定會計實務標準的權力被授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SEC決定將這一責任委託給私營部門的審計界,並於1939年成立了會計程序委員會(CAP)。
20年後,CAP被會計原則委員會(APB)取代。APB開始就企業會計師應採用的主要會計議題發佈意見,這些意見隨後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強加於上市公司。1973年,APB讓位於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
自此以後,FASB 一直是可接受會計實務的主要決策機構。其他政府和非政府組織也會影響 FASB 的決策,但 FASB 負責發佈意見並做出判斷。APB 和 FASB 共同制定的決策構成了 GAAP。
除了 FASB 之外,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AICPA)、SEC 和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 (GASB) 是影響 GAAP 的核心組織。 1984 年,FASB 成立了新興問題工作組 (EITF),以處理未來最有可能成爲標準的新會計和獨特會計,例如技術行業的會計。
GAAP 代表財務報表和報告計算的目標和準則。GAAP 涵蓋三套主要規則:基本會計原則和準則、FASB 的詳細準則以及普遍接受的行業慣例。
GAAP 的 10 項核心原則是:
- 一致性
- 永久方法
- 賠償
- 謹慎
- 規律性
- 誠意
- 誠信
- 實質性
- 週期性
- 連續性
在公認會計准則 (GAAP) 規定的範圍內,審計師力求確保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一致性,儘管私營公司也經常採用 GAAP。通過 GAAP,投資者可以更輕鬆地比較和了解不同企業的財務狀況。這種一致性也爲監管機構、貸款機構、公司管理層和會計界帶來了額外的好處。
歐盟和部分亞洲國家的會計準則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管轄,該準則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於2001年制定。IASB 和 FASB 一直致力於協調 GAAP 和 IFRS 的實踐。2002年,兩家機構簽署了《諾沃克協議》,旨在盡最大努力使各自的會計報告完全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