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一向被看做全美最偉大的投資家之一,但伯克希爾公司多年來的績優表現,不但有巴菲特的功勞,也有查理.蒙哥的功勞( 見表3-3)。如果你有幸讀到《傑出投資人文摘》( Oustanding Inestor Digest)的話,或許會更進一步體會到蒙哥的卓越才智。
巴菲特回憶道:“我在1960年遇到蒙哥並告訴他,雖然學習法律是一項不錯的選擇,但是如果你從事別的行業會更成功的。”蒙哥當時剛從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並在洛杉磯開辦了律師事務所,生意正如日中天。巴菲特後來終於說服了蒙哥轉行從事投資,而蒙哥也不負衆望,他的投資天分從表3-3中可見一斑。和巴菲特一樣,蒙哥也是堅持集中持有少數股票、買進價格被低估的股票的投資策略。
我們注意到了巴菲特在對蒙哥的評價中從不使用“冒險”這兩個字。但如果-定要用股票價格波動的傳統定義來衡量所謂的風險,蒙哥的投資組合簡直可以用“驚濤駭浪”四個字來形容,因爲他的投資組合的標準差幾乎是市場標準差的兩倍。但從年平均報酬率看,蒙哥可以稱得上是一位卓越的投資人而不是冒險者,因爲他只會去投資少數價格遠低於內在價值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