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備用承保?
備用承銷協議是一種在首次公開募股(IPO) 中出售股票的協議,承銷投資銀行同意在向公衆出售所有可售股票後,購買剩餘的股票。在備用協議中,承銷商同意以認購價(通常低於股票市場價格)購買剩餘股票。
這種承銷方式可以保證發行公司通過IPO籌集到一定數額的資金。
重點
- 備用承銷協議規定,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投資銀行將購買尚未被公衆認購的剩餘股份。
- 其他類型的承保協議包括盡力承保和堅定承諾承保。
- 在承諾承銷中,投資銀行承諾購買股票,無論是否可以向公衆出售。
- 盡力而爲協議只是說銀行將盡力向公衆出售股票,但沒有承諾除此之外再購買股票。
瞭解備用承保
雖然能夠以低於市場價格購入股票看似是備用承銷的優勢,但承銷商仍有剩餘股票可供購買,表明發行需求不足。因此,備用承銷將風險從即將上市的公司(發行人)轉移到投資銀行(承銷商)。由於這一額外風險,承銷商的費用可能會更高。
承銷 IPO 的其他選擇包括堅定承諾和盡力協議。
備用承保與堅定承諾承保
在確定承諾承銷協議中,承銷投資銀行保證購買發行人向市場發行的所有證券,無論其能否將股票出售給投資者。與備用承銷協議(以及所有其他協議)相比,發行公司更傾向於確定承諾承銷協議,因爲它可以立即保證所有資金到位。
通常情況下,承銷商只有在IPO需求旺盛的情況下才會同意承銷,因爲承銷商必須獨自承擔風險;這需要承銷商自掏腰包。如果無法向投資者出售證券,承銷商就必須想辦法處理剩餘的股票——要麼持有,等待需求增加,要麼嘗試以折扣價拋售,從而承擔損失。
在承諾承銷中,承銷商通常會堅持要求市場退出條款,以便在發生導致證券質量下降的事件時,他們無需承擔購買所有證券的承諾。市場狀況不佳通常不屬於可接受的理由,但公司業務發生重大變化、市場陷入疲軟或其他IPO表現疲軟,有時是承銷商援引市場退出條款的理由。
備用承保與盡力承保
在盡力承銷中,承銷商會盡力售出所有發行的證券,但承銷商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購買所有證券。如果預計發行需求低迷,通常會採用此類承銷協議。根據此類協議,任何未售出的證券將退還給發行人。
顧名思義,承銷商只是承諾盡最大努力出售股票。這種安排降低了承銷商的風險,因爲他們無需對任何未售出的股票負責。承銷商也可以完全取消發行。承銷商會收取固定的服務費,如果選擇取消發行,這筆費用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