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不完全市場?
不完全市場是指任何不符合假想的完全競爭市場(或純粹競爭市場)嚴格標準的經濟市場。完全競爭是一種抽象的理論市場結構,它滿足一系列標準。由於所有現實市場都存在於完全競爭模型之外,因此所有現實市場都可以被歸類爲不完全市場。
在不完善的市場中,個人買家和賣家可以影響價格和生產,產品和價格信息沒有完全披露,而且市場進入或退出的門檻很高。
完美市場的特點是完全競爭、市場均衡以及買賣雙方數量無限。
要點總結
- 不完善的市場不符合假想的完全競爭市場或純粹競爭市場的嚴格標準。
- 不完全市場的特點是:市場份額競爭激烈,進入和退出壁壘高,產品和服務種類繁多,買賣雙方數量較少。
- 完美市場是理論上的,在現實世界中不可能存在;所有現實世界的市場都是不完美市場。
- 不完全市場結構包括壟斷、寡頭壟斷、壟斷競爭、買方壟斷和寡頭買方壟斷。
瞭解不完全市場
現實世界中的所有市場都是不完美的。因此,對現實市場的研究總是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市場份額的競爭、高准入和退出壁壘、不同的產品和服務、價格由價格制定者而非供求關係決定、關於產品和價格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完整,以及買賣雙方數量較少。
例如,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對金融產品的瞭解並不完全準確,甚至並不完全相同。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者和資產也並非完全同質。新信息無法瞬間傳遞,反應速度也有限。
在考慮經濟活動的影響時,經濟學家通常只使用完全競爭模型。因此,“不完全市場”這個術語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誤導性。大多數人會認爲不完全市場存在嚴重的缺陷或令人不滿意。然而,事實並非總是如此。市場不完全程度的範圍與現實世界所有市場的範圍一樣廣泛——有些市場的效率遠高於其他市場,有些則遠低於其他市場。
不完全市場的後果
並非所有市場缺陷都是無害或自然的。例如,少數賣家可能過度控制單一市場,或者價格無法充分適應市場狀況的實質性變化。大多數經濟爭論都源於這些情況。
一些經濟學家認爲,任何偏離完全競爭模式的情況都足以構成政府幹預的理由,目的是爲了提高生產或分配效率。此類干預措施可以採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或市場監管的形式。反壟斷法就是此類干預主義的一個常見例子,它正是源於完全競爭理論。
政府還可以利用稅收、配額、許可證和關稅來幫助監管所謂的完美市場。
其他經濟學家則認爲,政府幹預並非總是糾正不完善市場所必需的。這是因爲政府政策本身也存在缺陷,政府行爲者可能缺乏正確的動機或信息來進行有效干預。最後,許多經濟學家認爲,政府幹預在市場中幾乎從未有過正當理由。奧地利學派和芝加哥學派尤其將許多市場缺陷歸咎於錯誤的政府幹預。
不完全市場的類型
當完全競爭市場至少一項條件不滿足時,就可能出現不完全競爭市場。每個行業都存在某種形式的不完全競爭。以下幾種市場結構可能存在不完全競爭:
壟斷
在這種市場結構中,只有一個(主導)賣方。該賣方提供的產品沒有替代品。這類市場準入門檻高,且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由單一賣方決定。價格可能隨時變動,消費者無需事先通知。
寡頭壟斷
這種市場結構買家衆多,賣家寥寥。少數市場參與者可能會阻止其他參與者進入市場。他們可能會共同定價,或者,如果形成卡特爾,則只有一個參與者主導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其他參與者則跟隨其後。
壟斷競爭
在壟斷競爭市場中,許多賣家提供類似且無法替代的產品。企業之間相互競爭並制定價格,但它們各自的決策互不影響。
買方壟斷和寡頭壟斷
這些結構中賣方衆多,買方卻寥寥無幾。在這兩種情況下,買方都是通過操縱企業間的相互競爭來控制市場價格的一方。
不完全市場與完全市場
完全市場具有以下特徵:
- 買家和賣家數量不限。
- 相同或可替代的產品。
- 出入無障礙。
- 買家可以獲取完整的產品和價格信息。
- 企業是價格接受者,這意味着它們沒有定價權。
實際上,任何市場都不可能擁有無限數量的買家和賣家。只要存在不止一個生產者,任何市場中的經濟商品都是異質的,而非同質的。在不完全市場中,人們更傾向於選擇多樣化的商品和滿足不同的口味。
完全市場雖然不可能實現,但它仍然有用,因爲它有助於我們思考價格和經濟激勵的邏輯。然而,試圖將完全競爭的規則外推到現實世界中是錯誤的。邏輯問題從一開始就存在,尤其是任何純粹競爭的行業都不可能從任何其他狀態達到均衡。因此,完全競爭只能在理論上假設——它永遠無法動態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