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到價值股和成長股,我就喜歡把成長股定義爲價值股的對立面。但成長型基金經理經常會大聲疾呼:這樣的定義不公平。因此,爲了儘量做到不偏不倚,將在擺脫價值指標的前提下分析成長股。但結果依舊未變。成長股投資極有可能變成絕對錯誤。
我們總習慣於只接受符合自己意願的信息。因此,爲克服這種偏見,我們應該主動去尋找證明自己錯誤的信息。多年以來,我閱讀了大量證明價值型指標優越性的論文。每次研究,我都會不由自主地從估值角度出發,把成長股定義爲價值股的對立面。不過,這樣定義成長股或許還不夠精確。
那麼,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定義成長股呢?很多探討企業管理的書籍或許能爲我們提供一點啓示。在《基業長青:企業永續經營的準則》一書中,作者吉姆•柯林斯和傑瑞•波拉斯挑選出18家“高瞻遠矚”型公司—它們是企業界的精英。此外,他們還定義了一批比較公司(與這些“高瞻遠矚”型公司同處一個行業的優秀企業)。遺憾的是,自該書出版之後,比較公司的業績已經明顯超越了“高瞻遠矚”型公司!
《財富》雜誌對最被“羨慕”企業的調查或許可以說明一點問題。最近,丹尼斯•安吉納等人對最被羨慕公司和最被鄙視公司的股票組合進行了檢驗,他們發現,差股票的年均收益率反而比明星股高出2.5%。因此,沒有任何證據能說明,我們善於挑選股票。

丹尼斯•安吉納等人的研究與桑迪•泰勒及梅根•布徹的最新研究不謀而合。通過模擬審判,他們發現,外表醜陋的被告比相貌富有魅力的被告更有可能被判有罪,而且被判更長的刑期。價值股就是金融領域的“醜”被告,而成長股則是市場上富有魅力的明星。
尋找成長股最合乎邏輯的方法就是藉助於成千上萬金融分析師的觀點。以前,我曾用他們的一年期預測說明,“成長”並不會給投資者帶來回報。但有些成長型基金經理則認爲,這是因爲選用時間段的錯誤造成的。因此,我們現在不妨把注意力轉移到5年期增長率的預測。遺憾的是,我們發現,這些擁有最高預期增長率的股票,帶來的卻是最低的回報率;而那些擁有最低預期增長率的股票,反而創造出最高的回報率!
之所以會得到這個令人意外的結果,其原因在於,在進行預測時,分析師似乎對以往的增長率給予了過多的權重,卻沒有考慮到作爲資本體系核心的非正常利潤,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削弱。大量數據表明,盈利性具有強烈的迴歸均值趨勢。一旦觸及40%這個年均收益率的上限,資產回報率就會表現出迴歸市場均值的趨勢。
因此,即便劇除以市場估值爲墓礎的成長指標,其他定義依舊會帶來令人沮喪的結論:對於投資者來說,成長型投資極有可能變成絕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