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常採用先進先出法(FIFO)來確定銷售成本(COGS)。先進先出法假設公司最先購入的產品也是最先售出的產品。公司會在損益表中列示最早的成本,而其當前庫存則反映最新的成本。對於庫存成本波動較大的企業而言,先進先出法是計算銷售成本的有效方法。
雖然美國接受後進先出法(LIFO)存貨估價方法,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認爲該方法存在爭議並禁止使用。
先進先出法計算銷售成本示例
例如,約翰擁有一家帽子店,他所有的帽子都從同一供應商處訂購,每頂5美元。8月初,他的庫存中有100頂帽子。月中,供應商將價格提高到每頂6美元。整個8月份,約翰又訂購了200頂帽子:100頂每頂5美元,另外100頂每頂6美元。
八月底,他賣出了250頂帽子。採用先進先出法(FIFO),假設剩餘的單價5美元的帽子先售出,然後是單價6美元的帽子。約翰八月份的銷售成本爲1300美元。由於先進先出法假設所有較早的庫存都先售出,因此約翰的剩餘庫存成本按最近購入的單價6美元計算,八月份的期末庫存成本爲300美元。
雖然實際銷售模式可能不完全符合先進先出法現金流假設,但它仍然是確定銷售成本的準確方法,並且符合公認會計原則(GAAP) 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確定銷售成本時除先進先出法之外的其他方法
後進先出法(LIFO)
後進先出法(LIFO)是公司可以用來計算銷售成本的另一種存貨計價方法。這種方法與先進先出法(FIFO)相反。採用後進先出法的公司不是先賣掉最早的存貨,而是先賣掉最新的存貨。在這種情況下,最後入庫的商品反而是最先出庫的。
對於某些公司而言,採用後進先出法(LIFO)進行存貨成本覈算是有好處的。例如,那些銷售價格經常上漲商品的公司可能會使用後進先出法來減少應繳稅款。
平均成本法
平均成本法是另一種存貨成本覈算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公司將特定時期內購入或生產的商品總成本相加,然後除以該時期內購入或生產的商品數量,從而得出每件商品的平均成本。爲了確定銷售成本,公司將該時期內售出的商品數量乘以每件商品的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法的簡便性是其主要優勢之一。實施平均成本法所需的時間和人力較少,從而可以降低公司成本。該方法最適用於銷售大量相對相似產品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