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優先股
金融市場存在一些金融產品賦予投資人在買入後還能夠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調整自己決策的權利,這就好比打牌時,能夠先看到對手底牌再決定出什麼牌。這種金融產品的例子是可轉換債券和可轉化優先股。

可轉化公司債券是指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化成公司股票的債券,此債券在發行時規定了轉換股票的價格,持有人可以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把債券持有到期還本獲息。可轉債的價值等於作爲普通債券的基礎價值加上內含的股票期權價值,是一種既具有債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債券產品。當可轉化債券價格跌破100元時候,持有可轉債比持有正股更划算,因爲投資正股後看錯了,股價下跌,投資者會遭受損失,而投資100元以下的可轉債,正股下跌,可轉債有債券價值支撐,耐心持有到期,加上債券利息還有得賺。如果正股上漲,可轉債能夠按一定價格和比例轉化爲正股(轉股價格和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公告日時的正股價格差不多,如離現價太遠非常可能會下調轉股價格),可轉債收益率和正股也差不多。因此,可轉偵收益上不封頂(隨着正股的上漲而上漲),下有保底(不會隨着正股價的大幅下跌而下跌)。並且可轉債轉股價格會隨着正股現金分紅下調,如果公司股票在連續一定數量的交易日中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一定比例(一般爲85%、90%),公司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出下調轉股價。這些條款的設立都對可轉債投資者非常有利,賦予了根據市場變化見機行事的權利。在可轉債轉化爲股票期間,如果可轉債的價格小於轉股價值,則可進行套利,買入可轉債,進行轉股,同時融券賣出正股,然後將轉換後的股票償還融券,並有盈餘。
可轉化優先股類似可轉債,不過性質是股權,同樣可以領取股東現金股息,還可以在市場有利的時候轉化普通股,享受普通股上漲的權利,這頗受股神巴菲特喜歡,不過我國並無此交易品種。
1987年,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投資7億美元購買所羅門公司的可轉換優先股,年票面利率爲9%,即所羅門公司每年付給伯克希爾6300萬美元利息,佔所羅門公司年利潤約15%,這種優先股特別要求公司提撥償債基金,1995-1999年間分批贖回。另一方面,該優先股的轉換價格爲38美元,若所羅門公司股價高於38美元,巳菲特可以選擇轉換成普通股。
1989年,巴菲特投資6億美元買入吉列可轉換優先股,每年可以分享8%的固定股息,同時還約定了一個可轉換普通股的轉換價格。當1991年吉列公司的股價超過了約定轉換價格時,巴菲特將可轉換優先股轉換爲普通股,此後一直持股不動,2004年底市值增長到43億美元,投資收益率高達6倍以上。
2008年,高盛公司受到美國次貸危機衝擊,瀕臨倒閉。此時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投入50億美元獲得股息率爲10%的高盛優先股,還獲得未來5年內任意時間購入50億美元高盛普通股的認股權,價格爲每股115美元。到了2011年,高盛公司終於恢復了元氣,公司又向巴菲特贖回了這批優先股,但前提是支付10%的溢價一即巴菲特這幾年每年安安穩穩地拿着10%的股息,最後還可以以55億美元的價格把當年50億美元買來的優先股出手。
類似的投資巴菲特還做過許多筆,這正是股神的精明之處,他總是趁火打劫與對方公司簽訂利於自己的協議條款,如果他看錯了,上市公司經營不善,普通股價格會大跌,但他可以拿到固定股息,相反,如果股市大漲則可以按照約定的時間與價格轉換成股票,分享股票上漲的收益。正是由於優先股的投資,讓巴菲特達到了無論牛熊,進可攻、退可守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