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合夥公司的成立
當他25歲回到奧馬哈時,他擁有兩件寶貴的東西:第一,關於投資原則的知識。這使得他在與他出生前就已經開始投資的長輩交談時,增強了自信心。第二,大量的財富。當時巴菲特有大約174000美元,其中大部分來源於他精明的股票投資。
1956年,他成立了他的第一個投資合夥公司巴菲特夥伴公司BuffettAssociatesLtd)。其他7個合作伙伴共出資105000美元—最大的投資者是聰明且誠實的愛麗絲姨媽,她投入了35000美元巴非特作爲經營合夥人按照經營業績收取費用,但如果基金業績不好則不收取任何費用。到第三年年底合作伙伴的資金增加了1倍,巴菲特的聲譽迅速提升,更多的投資者走近他。在1956到1962年期間,他成立了另外9個合夥公司。此時,他的投資選擇深受格畬厄姆投資思想的影響,他準備對多家公募和私募公司進行控股。1961年,買下了登普斯特軋機制造公司(Dempster Mill Manufacturing Company)—一家農場設備製造商,1962年以後,波克夏·哈撒韋公司收購了大量的股份。
截至1962年,他的合作伙伴超過了90個,他決定將所有的合作伙伴合併到一個基金——巴菲特合夥公司,並規定在巴菲特收取費用之前,投資夥伴可先獲得6%的投資回報。雖然他沒有保證至少有6%的投資回報,但他同意這6%是累積性的也就是說如果在一年內的收益低於6%夥伴基金將不支付巴菲特任何費用直至從前幾年已取得收益累計達到6%爲止。而超出6%的部分,合作伙伴將獲得其中的四分之三。實現超額回報意味着合作伙伴感到非常高興,且巴菲特也迅速成爲百萬高翁,他留存的資金爲超過6%利潤部分的四分之一。截至1965年,夥伴公司的資產已增加到2600萬美元,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屬於巴菲特個人,作爲一個原則,他把屬於自已的錢繼續投資在他管理的基金。即使到了今天,巴菲特的家庭淨資產的99%仍然是以波克夏·哈撒韋公司股票的形式存在(照現在的情況,篆吉爾的資產是90%)。巴菲特開始形成自己的投資風格,他注意到按照格雷厄姆的投資原則,許多優秀的公司將不能成爲購買對象,因爲它們的淨資產很少。他對公司潛力越來越感興趣而不是資產狀況。早期的GEICO就是這樣的股票,但他的第一個大的投資是在美國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