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和一些高頻交易者正因回扣定價系統而受到監管機構的審查,監管機構認爲該系統會扭曲價格、降低流動性並損害長期投資者的利益。
所謂的做市商/交易商費用,是指向提供流動性的機構(做市商)提供交易返利,同時向使用流動性的客戶收取費用。做市商/交易商費用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激勵機構發佈訂單來刺激交易所內的交易活動,從而促進交易。
要點總結
- Maker-taker 費用,也稱爲訂單流支付,通過返利獎勵流動性提供者參與市場。
- 做市商是指提供雙邊市場的市場參與者,而接受者則是交易做市商設定的價格的人。
- 市價單的執行者需要支付執行費,而限價單的掛單執行者可能會因成交訂單而獲得報酬。
- Maker-Taker 系統創立於 20 世紀 90 年代和 21 世紀初,隨着算法交易和高頻交易 (HFT) 的出現而廣受歡迎。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項旨在研究做市商費用影響的試點項目在 2020 年被聯邦法院叫停。
創造者和索取者
做市商通常是高頻交易公司,其商業模式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旨在獲取收益的專業交易策略。喫單者通常是尋求買賣大宗股票的大型投資公司,或是押注短期價格波動的對沖基金。
做市商-交易商模式與傳統的“客戶優先”設計截然相反。在傳統的“客戶優先”設計中,客戶賬戶享有訂單優先權,且無需支付交易所交易費用。而在“客戶優先”模式下,交易所向做市商收取交易費用,並收取訂單流費用。訂單流費用隨後被輸送給經紀公司,以吸引訂單進入特定交易所。
製造者和索取者的區別
做市商創建限價單,等待成交,並優先以最優買價或賣價執行。他們從每筆交易中賺取點差,並且往往快速週轉倉位。
市場接受者下單時採用市價單,訂單通常立即成交,他們優先考慮流動性和及時性。與做市商相比,市場接受者在交易量和交易筆數方面往往較爲低調。
創客費用
當限價單在交易所發出但未立即成交時,該訂單會爲該證券的訂單簿增加流動性。由於交易所需要吸引交易者和各種訂單到其平臺,因此交易所可能會向擴大訂單簿的市場參與者支付低於喫單費的做市商手續費。做市商可能需要支付下單手續費,但也可能因提供流動性而獲得交易返利。
如果交易訂單未能立即與未成交訂單匹配,則需要支付做市商費用。投資者可以故意設置與證券當前價格不同的限價單,以確保從做市商的角度來看,他們能夠收到交易。然而,作爲支付做市商費用的交換條件,交易結算不會立即完成。
承接人費用
市價單發出後通常會立即執行。這類訂單會佔用證券訂單簿上部分現有流動性。由於證券流動性下降,這對交易所不利,因此交易所會收取喫單費(taker fee)來阻止交易者移除已掛單。喫單費通常高於掛單費(maker fee)。
如果交易訂單立即執行,則會收取手續費,並從市場抽取流動性。交易者可能更傾向於立即結算訂單,並願意支付更高的手續費。在這種情況下,交易者會使用市價單立即執行交易。
額外激勵
做市商-喫單者模式可以追溯到1997年,當時Isl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的創始人Joshua Levine設計了一種定價模型,旨在激勵供應商在價差較小的市場進行交易。在該模式下,做市商每股可獲得0.002美元的返利,喫單者每股需支付0.003美元的費用,交易所則保留差價。到21世紀初,返利獲取策略已成爲市場激勵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交易100股即可獲得0.20至0.30美元的返利。
採用做市商-交易商定價機制的交易所包括紐約泛歐交易所的Arca期權平臺、納斯達克公司的NOM平臺以及BATS Global Markets推出的美國期權交易所。國際證券交易所控股公司和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 Holdings, Inc.旗下)均採用客戶優先系統。
可能存在的價格扭曲
反對者認爲,回扣和其他折扣會使市場上公開的買賣報價變得不準確。一些反對者指出,高頻交易者利用回扣,以相同的價格買賣股票,從回扣之間的價差中獲利,從而掩蓋了資產的真實價格。另一些人則認爲,做市商-交易商支付機制會吸引那些只對回扣感興趣、並不實際進行股票交易的人,從而造成虛假的流動性。
聖母大學金融學教授肖恩·科溫(Shane Corwin)和羅伯特·巴塔利奧(Robert Battalio)以及印第安納大學教授羅伯特·詹寧斯(Robert Jennings)的一項研究發現,一些股票經紀人經常將客戶訂單導向佣金最高的市場。他們的研究發現,當股票經紀人爲了最大化返利而操縱交易時,訂單執行質量會受到影響。
更深入的監管審視
2014年1月,擁有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洲際交易所集團(ICE Group, Inc.)首席執行官傑弗裏·斯普雷徹(Jeffrey Sprecher)呼籲監管機構深入調查回扣定價機制。加拿大皇家銀行資本市場部門在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一封信中聲稱,做市商-交易商安排會滋生利益衝突,並可能被禁止。在輿論的強烈抗議下,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查爾斯·舒默(Charles Schumer)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此問題進行研究。
2015年10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前委員路易斯·阿吉拉爾在一次演講中宣佈,SEC正在考慮一項試點計劃,旨在通過試點項目來削減做市商-交易員返利。該試點項目將在部分股票中取消做市商-交易員費用,並進行一段時間的試用,以檢驗這些股票的交易情況與保留做市商-交易員費用制度的同類股票相比有何不同。然而,2020年,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這項研究超出了SEC的權限,該試點項目被駁回。
如何避免支付製作商和收款商之間的費用?
通過在觸發價格處設置限價單來構建訂單簿,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手續費。做市商無需爲通過市價單獲取流動性付費,反而可能因構建平臺流動性而獲得報酬。
什麼是製作方-接受方費用?
做市商/交易商費用是指訂單下達和成交時產生的交易成本。這些費用是交易所爲使用或提供平臺訂單簿流動性而收取的費用或補償。
Maker-Taker費用的例子是什麼?
早期做市商-交易商收費模式中,做市商每股需支付0.003美元的費用,並向協助完成訂單的賣方支付每股0.002美元的補償。買方支付費用以完成其訂單,而等待限價單成交的投資者則會因訂單成交而獲得報酬。
結論
雖然自 20 世紀 90 年代末誕生以來,做市商-收款人收費系統的使用量有所增加,但由於學術界、金融機構和政界人士呼籲對定價模式進行監管審查,這可能會導致該做法發生重大變化,因此其未來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