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贈與契約?
贈與契約,也稱爲特別擔保契約或有限擔保契約,是一份用於在原所有者(贈與人)和新所有者(受贈人)之間轉移不動產的法律文件。贈與契約保證:
- 贈與人並未將該財產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並且
- 除契約中另有規定外,出讓人持有該房產所有權時,該房產未設任何產權負擔。出讓人不保證在取得房產所有權之前可能存在的任何產權瑕疵。
贈與契約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幷包括贈與人和受贈人的姓名、被轉讓財產的法律描述(即地塊編號、地段編號、城市、縣和州)、轉讓文字——例如“贈與、交易、出售和轉讓”——以及贈與人的簽名。
要點總結
- 贈與契約用於轉移不動產的所有權,通常與稅務或止贖拍賣同時進行。
- 它對買方的保護力度大於放棄式產權契約,但小於一般擔保契約。
- 一份有效的贈與契約必須包含贈與人和受贈人的姓名、被轉讓財產的描述、轉讓條款以及贈與人的簽名。
- 有些州要求由公證員見證產權轉移。
贈與契約的用途和內容
契約是一份法律文件,經簽署和交付後,將不動產的所有權或權益從賣方轉移給買方。契約種類繁多,包括放棄契約、一般擔保契約和贈與契約。每種契約爲買賣雙方提供的保護程度(以及風險)各不相同。
贈與契約包含兩項保證:一是贈與人已取得所有權,二是贈與人未對該房產設定任何產權負擔。契約中不包含任何支付法律費用的信息,以備產權糾紛需要辯護時使用。此外,契約也不對贈與人在取得所有權之前提出的任何索賠提供任何保證。
這種契約對買家的保護力度不如一般擔保契約——一般擔保契約中,出讓人完全保證對房產擁有良好的清晰所有權;但是,贈與契約對買家的保護力度又大於放棄契約,因爲放棄契約沒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契約或擔保。
用途
在稅務和止贖拍賣中,贈與契約通常用於轉移房地產。贈與契約被視爲介於放棄契約和一般擔保契約之間的一種折中方案,因爲它提供的保護程度介於兩者之間。
根據財產轉讓方的不同,贈與契約有多種類型。例如,夫妻間財產轉讓贈與契約用於將房產從一方配偶轉移到另一方配偶(通常在離婚期間)。
內容
所有契約必須包含出讓人和受讓人的姓名、日期、所轉讓財產的概述以及出讓人的簽名。大多數契約還需要公證員的印章和見證人的簽名。
除上述內容外,產權轉讓契約還會包含一份擔保聲明。產權轉讓契約的整體內容和格式將取決於房產所在州的法律。
房地產投資注意事項
房地產(包括不動產)通常被描述爲一種資產類別,與股票、債券、現金以及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等另類投資並列。
不動產包括土地及其附屬物(如建築物、池塘、運河、道路和機械),並且還可以包括使用、控制和處置土地的權利。
作爲一種投資,房地產的獨特之處在於其地理位置對價格有着顯著的影響。例如,住宅房地產價值受多種當地因素影響,包括就業率、經濟狀況、犯罪率、交通設施、學校質量和其他市政服務,以及房產稅。
商業地產的每平方英尺價值通常高於住宅地產,因此這些因素也與商業地產相關,儘管重要性略低。商業租賃地產的監管比住宅地產更爲嚴格,各國、各州甚至各市縣之間都有具體的法規。分區規劃法規會進一步增加商業地產投資的複雜性,並帶來租戶更替的風險。
有興趣的人可以直接投資房地產(其中可能會用到贈與契約),也可以通過購買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 或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MBS) 的股份進行間接投資。
其他類型的契約
契約還有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
- 一般擔保契約:一般擔保契約爲買方提供最大程度的保護,但也使出讓人承擔最高的責任。一般擔保契約的出讓人完全保證對該房產擁有清晰完整的產權。這種類型的契約用於大多數房地產產權轉讓。
- 放棄式產權契約:也稱爲非擔保產權契約,放棄式產權契約不保證產權清晰,也不保證出讓人擁有合法轉讓財產的權利。它爲受讓人提供的保障最少,通常用於糾正產權錯誤以及在家庭成員之間轉移財產。
- 稅務契據:這是一份法律文件,當業主未能繳納相關房產稅時,將房產所有權授予政府機構。稅務契據授權政府機構出售該房產以追繳拖欠稅款。房產售出後,所有權即轉移給買方。這些交易被稱爲“稅務契據拍賣”,通常以拍賣會的形式進行。
贈與契約與抵押貸款相同嗎?
產權轉讓契約與抵押貸款不同。產權轉讓契約(以及其他類型的契約)用於將房地產所有權從賣方轉移給買方。而抵押貸款則是將房地產作爲償還債務的擔保(抵押品)進行有條件的轉讓或質押。
贈與契約和放棄契約有什麼區別?
贈與契約和放棄契約均用於買賣雙方之間的房產轉讓;然而,贈與契約比放棄契約更能保護買方的權益。贈與契約的授予人保證,在其持有產權期間,該房產未受任何產權負擔(契約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反,放棄式產權契約不包含任何契約或保證,僅轉讓轉讓人在契約交付時可能擁有的權益(如有)。如果轉讓人對該財產不擁有任何權益,則受讓人無法通過放棄式產權契約獲得任何權益。
最強大的行爲是什麼?
對於房地產買家而言,一般擔保契約比任何其他類型的契約都能提供更全面的保護。雖然它對受讓人來說是最佳選擇,但也使出讓人承擔最大的責任。出讓人通常受多項契約約束,其中包括:
- 所有權契約——授予人保證其擁有該財產的所有權,並有合法權利轉讓該財產。
- 禁止抵押契約——授予人保證該財產沒有留置權或抵押權。
- 安靜享用權契約——授予人保證受讓人的所有權不受第三方索賠的影響。
綜述
契約是一份書面文件,簽署並交付後即可轉讓不動產的所有權或權益。就買方保護而言,贈與契約處於中間位置——其提供的保護多於放棄契約,但少於一般擔保契約。
契約規定了出讓人的義務以及受讓人所享有的保護程度。因此,無論您是買方還是賣方,瞭解房地產交易中使用的契約類型都至關重要。同樣,各州的房地產法律也各不相同。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合格的房地產律師、經紀人或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