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个特定区域内只有一家公司能够提供某种必需产品或服务,且任何竞争对手都难以进入该区域时,就形成了垄断。这些壁垒可以是法律壁垒、监管壁垒、经济壁垒或地理壁垒。
如果没有竞争对手,垄断公司就可以提高价格、限制产量,或者无视客户服务问题。
然而,垄断被视为提供某些关键服务的必要条件。在美国,这些服务包括公共事业和电视广播权。垄断特权通常伴随着更严格的监管审查。
特许垄断
当垄断被认为符合消费者的最大利益时,垄断企业可以被允许存在,甚至可以被授予独家许可来提供服务或产品。
要点总结
- 历史上著名的垄断企业包括约翰·D·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和J·B·杜克的美国烟草公司。
- 现代史上规模最大的垄断企业拆分案是AT&T,它曾是美国唯一的电话服务提供商。
- 如今大多数公用事业公司都是以政府许可的垄断企业形式运营的。
例如,公用事业公司维护着庞大的基础设施,以确保在其业务区域内所有用户都能可靠地获得必要的服务。竞争对手不得接入自来水公司的水坝或电力公司的电网。竞争对手也无法真正复制现有的基础设施来提供自己的服务。
因此,这些公用事业公司实际上获得了垄断经营的许可。它们的业务运营和定价政策可能受到地方和州政府的审查和监管。
在美国,以垄断或近乎垄断的方式运营的市场包括水、天然气、电信和电力供应商。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垄断实际上是政府行为造成的。经济学家哈罗德·德姆塞茨指出,在政府开始授予这些市场独家经营权之前,它们并不具备垄断倾向。1907年,芝加哥大约有45家电力公司在运营。
被取缔的垄断
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手段打破垄断。石油行业曾一度被约翰·D·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垄断,烟草行业则由J·B·杜克的美国烟草公司垄断。这两家公司最终都成为了1890年《谢尔曼反垄断法》的受害者,该法取缔了垄断行为。
美国反垄断法旨在防止公司利用不正当的商业手段来维持或扩大其垄断地位。
美国现代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垄断企业拆分事件发生在1982年,即电信公司AT&T的拆分。当时被称为“贝尔妈妈”(Ma Bell)的AT&T是美国大部分地区固定电话服务的唯一供应商,被迫拆分为六家区域子公司,即所谓的“小贝尔”(Baby Bells)。事后看来,固定电话服务垄断的弊端是当时人们始料未及的。
总体而言,美国法律不会因为公司是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而对其进行惩罚,但会惩罚使用不正当手段来维持或扩大其垄断地位的公司。
这就是微软惹上麻烦的原因。该公司被指控违反反垄断法,试图利用其作为Windows操作系统开发商的近乎垄断地位,进一步主导互联网浏览器市场。该案于2001年达成和解,微软做出了一些让步。
监管机构再次未能预见未来。该案的受害方包括网景公司,该公司已于2008年倒闭。截至2020年8月,谷歌Chrome浏览器的市场份额为65.99%。微软的Internet Explorer及其更新的Edge浏览器合计市场份额约为1.88%。
临时垄断
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研究了自然垄断,发现只有两个例子可能在没有政府特殊特权的情况下持续存在:19世纪70年代至1934年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戴比尔斯钻石矿业公司。
弗里德曼表示,即使是这些例子也值得商榷。戴比尔斯在钻石市场的份额从1980年的90%下降到2013年的33%,当时其他生产商也成功进入了市场。如今,历史悠久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它是美国13家证券交易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