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加密貨幣詐騙案宣判:持牌交易所掩蓋7100萬美元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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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家法院就近年來臺灣最重大的加密貨幣詐騙案之一作出判決,一名男子將一家註冊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變成有組織犯罪的幌子,最終被判有罪。施某是BitShine平臺的幕後主使,在檢方證實他策劃了一起詐騙和洗錢活動,導致超過1500人遭受經濟損失後,士林地方法院判處其22年有期徒刑

要點總結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處BitShine團伙頭目施某22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詐騙、洗錢和非法提供虛擬資產服務。
  • 檢方確認了1539 名受害者,他們總共損失超過 12.7 億新臺幣(約合 3900 萬美元)。
  •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該犯罪團伙洗錢超過23 億新臺幣(7100 萬美元) ,將資金兌換成 USDT 後轉移到海外。
  • BitShine 此前已在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註冊,使其運營具有合法性。
  • 這項裁決是在臺灣通過一項新法律數週後出臺的,該法律要求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在運營前必須獲得FSC的批准。

法院判處BitShine主謀22年監禁

士林地方法院以三項罪名判處施某有罪:非法經營虛擬資產服務、組織詐騙和洗錢。檢方在2025年8月起訴施某及其他13名嫌疑人後,曾力求判處其25年有期徒刑,但法院最終判處22年——儘管如此,這一刑期仍然意義重大,表明臺灣司法部門對加密貨幣相關金融犯罪的重視程度。

據半官方的中央通訊社報道,檢方確認了1539名受害者,總損失超過12.7億新臺幣,約合3900萬美元。僅就案件規模而言,就足以使此案在大多數國內金融詐騙案中脫穎而出。

令此案定罪尤爲引人注目的是施某如何利用了機構的信任。BitShine並非匿名的離岸空殼公司——它曾是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冊的實體。這種合法性成爲該機構最有效的武器,讓受害者誤以爲自己是在與一家受正規監管的企業打交道,同時又掩蓋了其背後運作的犯罪機器。

犯罪活動和洗錢方法

這起詐騙案並非孤立發生。施氏團伙與多個詐騙集團及其附屬組織建立了聯繫,這些集團與“天同聯盟” (被檢方認定爲臺灣三大有組織犯罪集團之一)有關聯。這種合作使得詐騙規模遠遠超出了單一外匯詐騙所能達到的範圍。

USDT作爲洗錢工具

受害者的資金被用於購買USDT——泰達幣(Tether)的美元掛鉤穩定幣——之後被轉移到海外。選擇穩定幣本身就說明了一些問題:USDT提供比特幣等波動性較大的資產所不具備的價格穩定性,因此,當目標是快速、隱祕地跨境轉移資金而非進行投機時,USDT是更理想的選擇。檢方估計,在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間,該團伙通過這條渠道洗錢超過23億新臺幣(約合7100萬美元)

KYC流程徹底顛覆

或許該騙局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部分在於交易所的合規體系。施某聘請了對詐騙一無所知的合法合規人員,爲平臺建立起真實的客戶身份驗證(KYC)流程。流程建立後,中間人會指導詐騙團伙成員如何準確回答KYC驗證問題,確保受害者能夠順利完成註冊,而不會觸發任何警報。

這一細節的影響遠不止於法庭。它揭示了不法分子如何利用監管合規本身:他們建立KYC系統並非爲了甄別犯罪分子,而是爲了幫助犯罪分子篩選受害者。對於設計監管框架的監管機構而言,這一教訓令人不安——註冊和程序合規固然必要,但並非充分的保障措施。

臺灣新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

此次判決對臺灣加密貨幣行業而言意義重大。本月初,臺灣立法院通過了《虛擬資產服務法》 ,以全面的許可制度取代了此前的反洗錢登記制度。根據新法,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必須獲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的批准才能運營——這與BitShine此前鑽空子的寬鬆登記制度相比,可謂是一次意義重大的轉變。

該法案更進一步,引入了網絡安全、客戶資產隔離、內部控制、財務報告和資產上市審查等方面的規則。穩定幣發行方還需獲得金管會和臺灣中央銀行的批准,並需持有信託的全額儲備金、定期接受審計以及公開披露信息。

至關重要的是,該法現在對無牌經營和市場操縱行爲規定了刑事處罰。非法運營虛擬資產服務或未經授權發行穩定幣,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並處以最高新臺幣1億元的罰款。欺詐和市場操縱罪最高可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以最高新臺幣2億元的罰款。在該法生效前已完成反洗錢登記的現有公司,將有12個月的時間申請監管批准,並最多有21個月的時間獲得正式牌照。

時機並非偶然。臺灣立法院在通過這項制度時,深知像BitShine這樣的案例暴露了此前僅靠註冊制度的漏洞。那些既能註冊又能從事有組織犯罪活動的詐騙犯,正是需要持續監管的許可制度(而非一次性註冊)來抓捕和震懾的那類人。

新法能否在實踐中彌補這些漏洞,仍然是一個關鍵問題。BitShine 的案例表明,有組織犯罪集團支持的執着運營者可以構建複雜的合規假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需要的是持續強有力的監管,而不僅僅是更嚴格的申請流程,以確保臺灣改革後的加密貨幣行業不會淪爲新一代合法持牌但非法運營的平臺。

常問問題

BitShine加密貨幣欺詐案中誰被判刑了?

BitShine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幕後主使施至成因詐騙、洗錢和非法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被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處22年有期徒刑。

BitShine詐騙案涉及金額有多大?

檢方確認了1539名受害者,他們共損失超過12.7億新臺幣,約合3900萬美元。這起更廣泛的洗錢活動在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間處理了超過23億新臺幣(約合7100萬美元)。

施某因哪些非法活動被法院定罪?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施某非法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組織詐騙及洗錢罪名成立。他與隸屬於天拓聯盟的詐騙團伙勾結,並操縱KYC(瞭解你的客戶)程序以實施詐騙。

臺灣針對加密貨幣行業出臺了哪些新規?

臺灣近期通過了《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在開展業務前必須獲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該法還對網絡安全、客戶資產隔離、內部控制和財務報告等方面引入了更嚴格的規定,並對無牌經營和市場操縱行爲規定了刑事處罰。

本文由人工智能輔助生成,並經編輯團隊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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