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股份制企業中的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年度報告,其中,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就是一項很重要的公告內容。
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的填列
(1)"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銷售商品的銷售收入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
(2)"營業成本”指企業已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的實際成本。

(3)"銷售費用”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應由主營業務負擔的各項銷售費用,如廣告費。
(4)"管理費用”指企業爲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
(5)"財務費用”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財務費用,如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金融機構手續費。
(6)"進貨費用”指商業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物、保險費等。
(7)"營業稅金及附加”指企業應由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負擔的稅金,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營業稅金。
(8)"主營業務利潤”指以上"1-7項”的合計數。
(9)"其他業務利潤”指企業除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外的其他業務收入和扣除其他業務成本及應負擔的費用、稅金後的淨收入(如爲淨支出應以"-"號表示)。
(10)"營業利潤”指"8項+9項”之和。
(11)"投資收益”指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資利潤、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以及認購的股票應得的股利等。
(12)"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業務經營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13)"利潤總額”指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和營業外收支淨額。所以,利潤總額指"10項+11項+12項的淨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的合計數。
(14)"年初未分配利潤“應與上年利潤分配表“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本年實際數一致。
(15)"公積金轉入數”指企業按規定公積金彌補虧損以及用公積金分配的股利數。
(16)"可分配利潤”指企業可用於最後分配的利潤。
(17)"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交納的所得稅。所得稅率正常情況下爲33%。
(18)"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指企業按規定比例從稅後利潤提取的公積金。
(19)"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指企業最後用於股東分配的利潤。
(20)"已分配優先股股利”項目,反映分配給優先股股東的股利。
(21)"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項目,反映企業按照股東會議決議提取的任意盈餘公積金。
(22)"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項目,反映企業按照股東會議決議,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
(23)"未分配利潤”指本年企業未分轉入下年等待處理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