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者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各州不同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进行换股合并或收购(M&A),而持异议的股东并未同意,则他们有权获得相当于其股份公允价值的现金补偿。持异议股东的权利为他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退出途径,如果他们不希望参与合并的话。
要点总结
- 异议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在公司做出他们不同意的决定时,可以按公平价格出售其股份。
- 州公司法保障异议者的权利。
- 当持不同意见的股东不同意公司的行为时,他们可以行使评估权;评估他们的股份,并获得其公平的市场价值。
- 异议股东权利为股东提供了一条退出公司的便捷途径。
- 与异议者权利相关的风险有很多,例如诉讼成本或股票在评估过程中被低估。
了解异议者的权利
在赋予异议股东权利的立法出台之前,公司并购需要全体股东一致投票赞成。这意味着即使并购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只要有一位持异议的股东就能否决该并购。州立法取消了这项权利,但同时赋予股东以现金支付股份的权利。
尽管异议权使许多公司交易的推进变得更加容易,但某些商业决策仍然存在问题。例如,虽然公司的日常运营,甚至包括管理其持续运营的政策,通常都由公司的高管和董事负责,但任何“特殊”事项,例如合并,都必须得到公司股东的批准。
行使异议者的权利
如果公司股东的必要多数批准合并或重组,则合并或重组方案将得以实施,股东将获得补偿。但是,投反对票的股东无需接受存续公司或继任公司的股份。相反,他们可以行使评估权。
根据评估权,反对特殊交易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对其在合并前公司的股份进行评估,并由合并前公司按其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在许多州,与异议股东权利相关的估值案件有所增加,这通常是因为估值高于合并后公司的股价。这为股东在合并前套现提供了额外的动力。
尽管行使异议权可能带来一些好处,但也伴随着诸多风险。估值可能远低于合并后的价格,从而导致潜在的损失。此外,估值过程可能漫长而复杂,需要股东自行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直至法院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