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是什麼?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是一個政府間組織,旨在促進東加勒比成員國之間的經濟一體化和貿易合作。
要點總結
-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是由東加勒比地區的11個成員國組成的經濟聯盟。
- 七個國家是議定書成員,這意味着它們享有人員、資本和貨物自由流動的益處;另有四個國家是聯繫成員。
- 八個成員國使用同一種貨幣,即東加勒比元。
瞭解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成立於1981年6月18日,當時最初的七個成員國在首都聖基茨和尼維斯簽署了《巴斯特爾條約》,該條約即以此命名。2010年,該條約進行了修訂,旨在建立經濟聯盟,消除或減少貿易和海關壁壘,並允許貨物、人員和資本更自由地流動。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的議定書成員國包括:
- 安提瓜和巴布達
- 多米尼克聯邦
- 格林納達
- 蒙特塞拉特
- 聖基茨和尼維斯
- 聖盧西亞
-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的準成員國包括:
- 英屬維爾京羣島
- 安圭拉
- 馬提尼克島
- 瓜德羅普島
作爲經濟聯盟,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是一個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商品、人員和資本可以自由流動。該組織還致力於統一貨幣政策和政府稅收及收入相關政策,並協調其在貿易、衛生、教育、環境、農業、旅遊和能源等領域的方針。
八個成員國使用同一種貨幣——東加勒比元。它們分別是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達、多米尼克國、格林納達、蒙特塞拉特、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以及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英屬維爾京羣島使用美元,而作爲法國海外省的馬提尼克和瓜德羅普則使用歐元。
從地理位置上看,這些島嶼在加勒比海形成了一個幾乎連續的羣島,被稱爲小安的列斯羣島。
加入東加勒比國家組織的好處
議定書成員國的公民可以自由跨境旅行和工作,不受任何限制。他們可以使用護照,但駕駛執照、國民身份證、選民登記卡和社會保障卡也同樣有效。在其他議定書成員國居住無需證明經濟能力,他們可以在其他議定書成員國無限期地居住和工作。
所有議定書成員國同時也是更大的組織——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CARICOM)及其倡議——加勒比單一市場和經濟體(CSME)的成員。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的政策與成員國參與加勒比單一市場和經濟體保持一致。安圭拉和英屬維爾京羣島也是加勒比共同體的聯繫成員。
除了負責貨幣政策和東加勒比元的東加勒比中央銀行外,東加勒比國家組織還承認另外兩個機構:東加勒比最高法院和東加勒比民航局。此外,東加勒比電信管理局是該地區電信行業的監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