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富蘭克林“美德計劃”十三法則?
1790年4月17日, 84歲高齡的富蘭克林於費城家中與世長辭,留下了那部尚未完稿的著名自傳。
富蘭克林不但取得了驚人的事業成就,而最爲後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對自身品德的培養與要求。因爲他發現:“當我小心謹慎地防備着某一缺點時,卻出乎意料地冒出來另外一個錯誤。習慣的惰性總會乘人不備,而人們的習性往往強於理性。”爲了不致在習性的輪迴中盤旋,他確定了白己的道德追求。希望能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卻不犯任何一點過錯。征服自己所有的邪惡,不論是天性、習慣的缺點,還是交友不答可能導入的誤區。在外人眼裏,他過若清教徒般的生活。
富蘭克林向着這個迫求努力奮鬥,他爲自己制定了一個“美德計劃”十三法則:
(1)節制:食不過飽,飲不過量。
(2)緘默:避免閒談,言必有益。
(3)秩序:物歸其所,事須限期。
(4)決心:當做必做,堅持完成。
(5)節儉:節省花費,花必有值。
(6)勤勉:珍惜時間,做有益事。
(7)誠實:真誠待人,言行一致。
(8)正直:多行善事,不損他人。
(9)中庸:容忍爲先,不走極端。
(10)整潔:衣着整潔,居所清潔。
(11)平靜:臨危不懼,處亂不驚。
(12)節慾:少行房事,修身養性。
(13)謙遜:效法耶穌、蘇格拉底。
富蘭克林爲了更切實有效地實施自己的“美德計劃”,專門做了一個計劃實施狀況的記錄本,將每一種美德的行爲表現,在相應的位置上做好標記,他甚至對每種美德進行一週的嚴密監控,13周爲數個週期,循環往復,一年便有四個週期。
在不斷的自我要求與嚴密監控下,記錄本上的標記越來越少,富蘭克林的美德也隨之不斷提升,從而創造了一少不朽的神話。本傑明·富蘭克林對青年們說過:“如果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想要興旺發達,那麼,除了真誠、廉潔的品質之外,再沒有更好的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