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勢慣性定律
定律描述
趨勢具有慣性。新的趨勢一經確立,必然在同一方向上作慣性運動,延續着原趨勢的運動。
定律解析
牛頓在《自然哲學和數學原理》一書中是這樣描述慣性定律的:“外力是施加於某物藉以改變其現狀的一種作用,無論該現狀是靜止的或勻速直線運動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物體在不受外力作川時保持其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這條定律大至天體,小至以高速繞核運動的電子都是適用的,這些物體之所以能穩定地在各自的軌道上運行,都可以用慣性定律來解釋。
慣性定律是證券市場最重要的市場法則之一。趨勢一經形成,必將在慣性的作用按照原來的節奏作延續運動,直至在外力的作川F改變原來的趨勢方向和速度。必須指出,趨勢慣性所表現出來的勻速狀態,其本質是趨勢平衡的表現形式。
定律推演
(1)趨勢慣性是趨勢的本質內容和市場有序性最重要的表現形式,也是順勢交易能夠成立的基石(圖1-3-10)。
圖1-3-10
(2)趨勢行情(上卜升或下降趨勢)一經啓動必然延續。除非在外力的作用下發生轉勢。
(3)無趨勢行情(水平趨勢)一經啓動必然延續,除非在外力的作用下發生轉勢。
(4)新的趨勢行情確立進場,持倉順勢而爲,直至反轉信號確立後退場。